精神疾病怎样看医生

精神疾病怎样看医生


南京脑科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、副教授 蒋晓军


精神疾病大多数是慢性病,并且容易复发。尤其是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关键是第一次发病。首发首治,常常是治疗的唯一一次机会。如果错失时机,以后是不能弥补的。所以,怎样看病就很重要,在此就给大家谈谈精神疾病患者怎样看医生。

精神疾病就诊要点

一个好的医院一般省级以上的精神专科医院水平比较高,当然三级甲等医院及教学医院更好,这些医院里有较多的主任级医师。另外,还可以参考复旦大学每年的专科医院的排名。

注意:不要首先去中医科、心理科等非精神专科医院就诊。只有在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明确病人是没有重要问题以后,认为可以去其他科室治疗,才可以考虑。因为其他专科医院对精神疾病基本上不了解。

2.一个好的医生  不一定要看名医,临床水平高的医生,不一定是科研水平高的专家。人们要求的好医生,是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,是能够坚持治疗原则的医生,这需要自己设法了解,也可以通过在这个医院工作的专业医生了解介绍。精神疾病的治疗需要医生长期观察和积极调整方案,如果治疗满意,以后可以长期请这个医生治疗,如果治疗效果不好,可以在6个月以后换医生。

这个就是这几年大力提倡的治疗联盟。医生,患者,家属保持长期的治疗关系。不要随便更换医生。

可以特别的提醒,如果你们只是去某个一流医院看一次一流的专家。得到一个优秀的治疗方案。如果不能长期的让这个专家定期评估。那么治疗大多数都是会失败的。

3.一个好的治疗方案 精神疾病大多数是慢性疾病,需要长达多年的治疗,要充分考虑到病人的长远情况。一个好的治疗方案一定要做到足量足疗程,基本单一用药,且根据病人治疗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。精神科医生一般应在1~2个月对治疗情况做评估,决定以后的治疗方法,特别是在疗效不好的时候,应该在1~2个月调整治疗方案。

这个也就是最近提出来的第二个原则。基于评估的治疗。定期的评估,再在评估的基础上,调整治疗方案。药物和心理。

效果不好的病人,长期不调整方案,或者时间过短就不断调整方案,都是不对的。如果治疗存在不正规或者长时间没有明显疗效,要及时更换治疗医生或医院,不要受到医院或者医生的名气影响而犹豫不决。

咨询与就诊应注意的事宜

1.病情复杂或者比较严重的患者,希望有了解情况的亲朋陪伴,方便提供病史。

2.经过多种药物治疗的病人,请提供既往用药资料。包括:药物名称,治疗剂量,治疗时间,治疗效果。

3.通常外地病人的前几次就诊间隔可能只有2周,希望只来1~2次就能解决问题是不切实际的。希望就诊前就有心理准备。一些精神疾病可能需要长达数年的治疗,即使是在治疗取得良好效果之后,病情稳定的情况下,也一定要坚持定期门诊,按治疗方案服药。这里特别强调,精神疾病的长期治疗,为了防止复发。实际上是在病情稳定,甚至完全正常的状态下,仍然需要保持定期的评估。保持充分的药物剂量。也就是说,精神疾病的治疗,大多数时间都是正常状态下,保持服药。

4.许多病人家属都希望自己能参与诊断和治疗,这是十分不现实的,而且从来没有一个家属能成功,反而严重干扰治疗。作为家属是不应当试图去学会诊断治疗技术,而是要学会向医生有效地介绍病情,听从医生的意见,不折不扣地执行医生的要求。医生的任务是诊断治疗,家属的责任是执行医生的要求与反映病情,只有这样才能分工合作良好。

百度或者患者群里大多数都是错误的观点。

了解精神疾病治疗的定期门诊时间

精神疾病的慢性特点,使得药物治疗的效果一般在4~6周以后才明显。所以,我们的门诊时间也是按照这个节律来安排。过早来复诊没有判断病情的价值,过迟来复诊可能人为的延长了治疗有效时间。

正确了解精神疾病治疗中的时间问题,有助于来门诊看病的朋友们更加有效的配合治疗,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。

第一次门诊:如果没有看过任何精神科医生,首先是明确诊断,包括了解病情和相关检查。诊断明确后,一般选择药物治疗,我一般会只提供二周的药物。因为在这二周时间里病人需要慢慢增加药物剂量,以达到应该有的合适剂量,同时因为才开始服用药物,会有一些药物早期的副作用。在这二周时间中,大多数病人病情不会有明显好转,甚至因为药物副作用可能更加不舒服,或者病情仍然发展中,所以病人一定要在二周时候来我门诊复诊。

第一次来我门诊,但是已经看过其他精神科医生,正在药物治疗的病人。一般我会重新检查一下原来的诊断,并且补充一些检查项目。然后可能会对原来的治疗方案进行调整。这些调整有时候是比较复杂,因此病人仍然需要二周来复诊,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。当然原来方案调整不多的,可以在一个月以后复诊。

第二次门诊(第二周):我需要根据病人已经达到的药物剂量的副作用和治疗效果,决定药物是不是需要进一步增加,所以希望病人能够很好的完成第一次门诊的治疗任务。

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大多数病人可以调整到一个合适的药物剂量。我就会安排4周的药物治疗计划。在这4周的充分剂量下,保持4周的药物治疗,大多数病人都会有比较好的治疗效果。

第三次门诊(第六周):根据病人治疗效果和副反应,我需要调整治疗,或者强化治疗,争取在下面一个4周中使病情得到基本控制。同时可能有一些检查,看看有无药物引起的问题。

长期的门诊治疗(每四周):无论病情是不是完全控制好的病人,都应该定期门诊,因为病情可能还会有变化,大多数需要保持治疗6个月以上。

精神疾病治疗的关键不是没有症状就可以停止治疗,而是需要在病人完全正常以后保持一个长时间的药物治疗,以防止病情复发。这个时间的长短有许多因素影响,需要让医生来决定,病人不要擅自停药。定期门诊的时间一般都是4周一次,如果有6个月稳定的病人,有可能延长到8-12周一次门诊。

病情稳定的病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方便来门诊复诊。可以考虑在互联网医院上保持长期的治疗关系。但是一些检查,或者病情波动还是应该直接来门诊复诊。

了解精神疾病治疗的足量足疗程原则

一般治疗痊愈的精神疾病病人,完全可以承受正常人的社会责任,承受正常人的常常遇到的精神压力。所以,对于治疗稳定的病人,我们要求及早让他们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,而不是长期在家休养。病情不能缓解或是复发主要原因是药物治疗不能足量和足疗程,而不是所谓的精神刺激。精神科疾病如果长期不能缓解,病人就会慢慢脱离社会,不能正常学习、工作、生活,最后成为精神残疾。所以,精神分裂症、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治疗有一个重要的原则,就是足量足疗程。

足量。所谓足量就是急性期,巩固期,维持期药物的剂量都要足量,且千万不要因为病情好转就轻易减少药物的剂量。

足量通常要求基本单一药物治疗,药物剂量才可能达到高剂量,并尽可能减少药物副作用。当然,对于治疗困难的病人,在多种药物单一治疗以后,可以考虑药物的联合治疗,不过一般也只是二个药物联合。同时还是要求每一个药物都要达到足够的剂量。

2.足疗程 一般我们将精神疾病的治疗分为三个期:

(1)急性期:药物在足够剂量上保持4-6星期。同时病情得到完全控制。基本正常。

(2)巩固期:这个时期是指疾病经过药物治疗已经达到痊愈。症状消失。病人处于正常状况。在这个时期我们需要坚持药物治疗的二个标准:一是巩固期的药物剂量不要减少;二是巩固期的时间一般认为在4-9个月。现在大多数专家接受的是6个月。也就是说,药物的高剂量应该至少维持6个月。

(3)维持期:以前我们一般认为在维持期的药物剂量应该比较低,尽可能的少用。近年来大多数国内外专家认为剂量不宜太低,过低的剂量常常是病情复发的主要因素。现在认为,如果药物没有明显的副作用,那么药物的剂量不需要减少,如果药物副作用过大,可以少量减少药物,千万不要大幅度的减少药物。这些治疗方案的调整,必须经过医生的评估和同意。不可自行调整。

关于维持期的时间问题,对于精神分裂症比较清楚,需要特别长的维持时间。抑郁症的维持时间有许多不同看法,但疾病时间越长,维持时间应该越长。这个时间一般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,需要医生决定。

本文章由蒋晓军医生提供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,与本平台无关。

扫码关注医生

在线客服

电话咨询

关注微信

下载APP

意见反馈